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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职业病

以法“治”职业病

林艳萍

  职业病危及1000万劳动者(详见本报昨日A3版报道),我省职业病防治总体形势不容乐观。要遏制职业病危害发生,法“治”是根本。昨天,省政协召开“职业病防治情况座谈会”,省政协委员、专家为我省职业病危害把脉开方。

  今年是《中华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的第一年,座谈会上,委员、专家纷纷为我省的职业病防治建言献策。他们建议:营造宣传声势,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不但要积极带头学习,举办各种培训班,做到知法、守法,摒弃“先发展后治理”的错误意识;要以预防为主,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控制职业危害的源头,加强有毒生产原材料管理,预防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网络,真正落实执法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

  委员们还呼吁,建立病救济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和精神关怀。职业卫生基金来源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筹集:工业产品税收中提出一定比例;向用单位征收职业危害费,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征收比例与职业危害程度成正比;在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向社会募集等等。

南方日报

200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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