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合并上腔静脉综合征59例临床分析
中国肿瘤临床1999年第26卷第12期
王丽娜 王树滨 隋广杰
摘 要 目的:对59例肺癌合并SVCS进行回顾性分析,以探讨其最佳治疗方式。方法:本组单纯放疗23例,单纯化疗16例,综合治疗20例,其中6例先放疗后化疗,8例先化疗后放疗,6例放化疗同时进行,则总计29例先行放疗,24例先行化疗。结果:两周内开始缓解率,先行化疗组明显高于先行放疗组(P<0.05),完全缓解率先行放疗组明显高于先行化疗组(P<0.05),而总缓解率两组并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完全缓解组生存率明显优于未完全缓解组(P<0.05),平均生存时间延长5.5个月,中位生存时间延长3.5个月。结论:同时进行放化疗或先行1~2周期冲击化疗,继之放疗,最后再酌情给予3~4周期化疗。
关键词:化疗 放疗 肺癌
上腔静脉综合征(superiorvenacavasydrome,SVCS)是上腔静脉阻塞而导致的一组症候群,主要是由于其本身管壁较薄、内部血流压力低、且受解剖位置所限,被多组淋巴结所包绕,因而易于受压发生阻塞。绝大多数SVCS系因纵隔肿瘤引起,其中因肺癌侵及纵隔或转移至纵隔淋巴结所致者约占75%。文献报道肺癌合并SVCS发生率约占肺癌的2.4%~4.2%,其治疗方式及疗效优劣目前尚无统一观点。本文对59例肺癌并合SVCS进行回顾性分析,以探讨其最佳治疗方式。
1 材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1985年1月~1997年12月共收治资料完整肺癌合并上腔静脉综合征患者59例,其中男性43例,女性16例;年龄范围21~78岁,中位年龄55岁,平均年龄57.1岁。原发灶位于右肺54例,左肺5例,其中右肺上叶病变50例(84.7%);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其中鳞癌15例,腺癌8例,小细胞癌29例,大细胞癌3例,腺鳞癌1例,未分类癌3例;根据1988年UICC临床分期标准Ⅲa期16例,Ⅲb期23例,Ⅳ期20例。
1.2 治疗方法
本组单纯放疗23例,单纯化疗16例,综合治疗(放疗加一疗程以上化疗)20例,其中6例先放疗后化疗,8例先化疗后放疗,6例放化疗同时进行,则总计29例先行放疗,24例先行化疗。
放射治疗的放射源为Co-γ线和(或)10MV-X线,照射野包括原发灶、同侧肺门、全纵隔,多为常规分割,每次剂量2Gy,每周5次,绝大多数患者总剂量为60~68Gy;化学治疗多为联合用药,以CED方案(CTX+EADM+DDP)为最多,一般化疗4~6个疗程;综合治疗组放疗和化疗方法分别与前相同,此外,大部分患者在抗癌治疗时接受过肾上腺皮质激素和利尿剂治疗。
2 结果
首次治疗开始后48例(81.4%)获得缓解,先行放疗无缓解的4例中,3例改换化疗后1例(33.3%)获得缓解,先行化疗无缓解的7例中,5例改换化疗后2例(40.0%)获得缓解,故本组总缓解率为86.4%(51/59例),见表1。
表1 首次治疗方式与SVCS开始缓解的关系例(%)
治疗方式 |
总例数 |
开始缓解时间 |
无缓解 |
<2周 |
>2周 |
先行放疗 |
29 |
6(20.7) |
19(65.5) |
4(13.8) |
先行化疗 |
24 |
12(50.0) |
5(20.8) |
7(29.2) |
同时放化疗 |
6 |
4(66.7) |
2(33.3) |
0(0) |
合计 |
59 |
22(37.3) |
26(44.1) |
11(18.6) |
首次治疗开始后33例(55.9%)获得完全缓解,先行放疗未完全缓解的9例中,6例改换化疗2例(33.3%)获得完全缓解,先行化疗未完全缓解的15例中,8例改换放疗后3例(37.5%)获得完全缓解,故本组总完全缓解率为64.4%(38/59例),见表2。
表2 首次治疗方式与SVCS完全缓解的关系例(%)
治疗方式 |
总例数 |
完全缓解 |
部分缓解 |
无缓解 |
先行放疗 |
29 |
20(69.0) |
5(17.2) |
4(13.8) |
先行化疗 |
24 |
9(37.5) |
8(33.3) |
7(29.2) |
同时放化疗 |
6 |
4(66.7) |
2(33.3) |
0(0.0) |
合计 |
59 |
33(55.9) |
15(25.4) |
11(18.6) |
经统计学处理,两周内开始缓解率,先行化疗组明显高于先行放疗组(P<0.05),完全缓解率,先行放疗组明显高于先行化疗组(P<0.05),而总缓解率两组并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完全缓解组生存率明显优于未完全缓解组(P<0.05),平均生存时间延长5.5个月,中位生存时间延长3.5个月(图1,2)。
图1 SVCS治疗后完全缓解组与未完全缓解组生存率的对比
图2 SVCS治疗后完全缓解组与未完全缓解组生存时间的对比
3 讨论
上腔静脉综合征(SVCS)是肺癌的常见急症之一,如不及时、正确处理将迅速危及生命。SVCS的治疗目标是缩小肿块,缓解阻塞,恢复正常的静脉引流,但目前对肺癌合并SVCS采用哪种治疗方式可获得最佳疗效各家说法不一,综合文献几种观点认为:第一种主张不论病理类型如何,均应放射治疗;第二种认为应先用药物治疗而不能立即放疗;第三种认为应化疗加放疗综合治疗[1]。
根据本组资料表明,两周内开始缓解率先行化疗组明显高于先行放疗组(50.0%vs20.7%,P<0.05),完全缓解率先行放疗组明显高于先行化疗组(69.0%vs37.5%,P<0.05),但两组总有效率并无显著差异(86.2%vs70.8%,P>0.05)。
因此作者认为:除少数病变进展迅速,有危及生命的危险外,多数患者允许放疗,对于上腔静脉阻塞不甚严重者,放疗更为有效,尤其是肿瘤尚局限于胸腔内的肺鳞癌,可首选放疗;但对于肺腺癌或病变已有纵隔外广泛转移,又需立见生效的患者,化疗可能比放疗更为有效、迅速,尤其是小细胞肺癌对化疗十分敏感,应首选化疗[2]。
放疗与化疗综合应用,从理论上讲能降低远处转移,提高局部控制率,对肿块较大有远处转移倾向、且能够耐受强烈治疗者,可选用放化综合治疗,但放疗和化疗如何结合,目前亦无统一规范。我们认为:可同时进行放化疗或先行1~2周期冲击化疗,继之放疗,最后再酌情给予3~4周期化疗(夹心治疗),其主要理由是SVCS患者大多具有明显的呼吸困难,放疗初期由于使局部组织充血水肿加重,气道更加狭窄,会加重呼吸困难,放疗后瘤体组织血管纤维化,亦妨碍化疗药物的通透吸收,若上腔静脉内已有血栓形成,放疗会使血栓机化堵塞血管,使化疗更难奏效。使用快速利尿剂,类固醇激素,纠正心肺功能不全等内科辅助治疗也很重要。
本组59例SVCS患者中,经治疗后51例(86.4%)症状有缓解,其中38例(64.4%)症状完全消失,全组平均生存时间为12.4个月,中位生存时间为11.0个月。共有15例患者生存1年以上,因此我们认为肺癌合并SVCS不同于其他已无治疗价值的恶性肿瘤。若给予及时、合理治疗可缓解病情,明显地延长生存期,甚至可达长期完全缓解。其中治疗后SVCS缓解情况是影响患者预后的重要因素。本组资料显示完全缓解组生存率明显优于未缓解组(P<0.05),平均生存时间延长5.5个月,中位生存期延长3.5个月。作者认为能否在首次治疗时获得完全缓解是治疗SVCS,提高生存率,延长生存期的关键。此外,本组资料中采用单一治疗方式,未完全缓解的24例患者中,14例改换其他治疗方式后,5例获得完全缓解,因此对单用放疗或化疗未获完全缓解者,不应轻易放弃治疗,可改用其它治疗方式,仍有一部分患者获得完全缓解,甚至治愈的可能。
作者单位:王丽娜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哈尔滨市150001)
王树滨 隋广杰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参考文献
1 徐嘉彰.小细胞肺癌的综合治疗.临床医学杂志,1985;1(6):6
2 浦田,淳夫,他.肺小细胞癌に对する交替并用疗法.癌と化学疗法.1986;13(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