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导致五死多伤重庆11·14爆炸案告破
人民网2001年12月12日重庆讯: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11.14”爆炸案,经公安机关27天缜密侦查,于12月11日告破。犯罪嫌疑人包季厚已在爆炸现场被炸身亡。
2001年11月14日上午10时许,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5楼眼科服务台发生爆炸。造成5人当场死亡,35人受伤住院(其中6人伤势严重),爆炸点地板被炸出一个直径为2.3米左右的洞,5楼和4楼门窗及墙体受到严重损坏。
案件发生后,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朱明国率市局刑警总队等侦技人员及防爆专家迅速赶往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并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目击群众进行走访,调查爆炸原因。 市委书记贺国强、市长包叙定、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云龙等领导闻讯后,迅即对此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公安机关迅速查明爆炸原因,抓紧破案。同时,控制好社会面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当晚8时15分,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市领导贺国强、包叙定、王云龙、朱明国等听取了市公安局现场情况汇报后,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电话指示精神,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紧密配合,落实责任,尽力抢救伤员,并尽快做好善后工作。要求市公安局要组织精兵强将,克服困难,尽快破获此案。
经仔细的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和周密的案侦分析,并综合走访情况,专案组在爆炸发生后的一个多小时内,就作出结论: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针对性强的爆炸案件。并确定了“以现场为中心,确定启爆方式;以查明无名尸体身源为突破口,全面摸排占有可能引发爆炸案的各种矛盾线索”为原则的案侦工作思路。
100多名专案民警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市局领导的要求,迅速兵分多路,展开有步骤、有层次、有针对性的案侦工作。现场勘查的专案民警对中心现场和外围现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认真勘查。后又作了6次爆炸侦查试验,并对现场进行了3天的复查,清除现场废渣20余吨,从废渣中用粗、细筛筛选出58袋碎渣、100余块纺织品碎片和被炸断的4根手指以及金属碎片等残留物;并组织30余人次连续4天对56袋中混有肉渣的碎渣进行再次清理,发现有可疑的金属丝等物品,对清理出的纺织品等物进行必要的检验后进行逐件的清洗、晒干。确定爆炸物为3-5公斤硝胺炸药。
法医迅速对5名死亡人员的身份进行查证。其中4人的身份很快确定。另一具无名尸也迅速查明了性别、年龄、身高及体貌特征。具体是年龄50岁左右,身高170厘米左右,足长25厘米。黑头发间有白发,发长3.5厘米,少许花白胡须。牙齿因长期吸烟,有黑褐色烟垢。右食指第二指节1/2处有陈旧性断缺,手指和足趾粗大,皮肤粗糙,骨骼粗壮。血型B型。下穿浅历色棉毛裤,脚穿草绿色化纤袜和41码黑色懒式皮鞋,鞋底为类似轮胎的橡胶底,且手工刻制的条纹。专案组确定该人生前长期从事体力劳动。
根据案件性质和爆炸地点等综合情况的分析,专案组初步确定案犯应当是和市三院有医患矛盾的人员,且极大可能是在该院眼科接受过治疗且发生过尖锐矛盾的患者。从死亡人员身体受损的情况分析,极大可能是针对第三人民医院的李明肃医生采取的报复行动,无名尸极大可能就是案犯。
现场走访的民警根据这个判断,把侦查摸排重点摆在近年来与市三院有医患矛盾的人和事上,力争查清无名尸体身份。 在案侦工作期间,直接给专案组提供情况的群众就达100多名,向基层公安机关提供情况和线索并进行了查证的有1200多人次。
12月10下午,案件侦破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名群众向专案组反映,四川省邻水县城北镇双井村四组农民包季厚与刻画的无名尸体特征相似。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立即对包季厚在渝的所有关系人进行调查访问,并派出侦查、技术人员昼夜赶到四川省邻水县包季厚所住地开展全面侦查,对其家进行了搜查。
经过侦查查明,包季厚,男,55岁,住四川省邻水县城北镇双井村四组农民。该人于9年前在家收割稻谷时右手食指被机器切断,1999年12月27日到2000年元月19日因右眼视网膜脱离,在重庆市第三人医院住院治疗。由于包对治疗效果不满意,与主治医生李明肃发生矛盾,并多次扬言要采取报复行动。同时,专案组在其家中搜查出部分细铜丝、启爆器说明书和一封遗书,遗书内容中明显表现出对市三院眼科医生李明肃不满,并称害得其终身不愈,无法容忍,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与李明肃打官司。
同时,专案组经过对无名尸体的DNA鉴定、指纹比对,对现场留下的衣块、鞋底、爆炸物品等物证技术鉴定和家属辩认等工作,已确认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11.14”爆炸案中的无名尸体系包季厚,也系本案犯罪嫌疑人。至此,全案告破。
经查证,5名死亡人员当中,除犯罪嫌疑人包季厚外,分别是李明肃(女,51岁,市三院副主任医师)、雷凤仙(女,46岁,市三院主管护师)、倪东华(女,43岁,市三院临时工)、何重阳(男,47岁,渝中区上清寺百货公司下岗工人)。
200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