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李时珍诞辰500周年,自去年12月开始,笔者全身心地投入到李时珍和《本草纲目》的研究之中。因史料不断增多,新的发现不断涌现,手下的笔便难以停止,最后竟写出了一本十几万字的书——《星耀千秋价值永存》。
随着对李时珍的研究不断深入,笔者首先的感受便是崇敬和感慨。在无数传世中医药古籍中,最为优秀的本草学著作当属《本草纲目》。
民国以前对李时珍和《本草纲目》的研究甚少。新中国成立以后,李时珍的名声和社会地位、国际影响力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和扩大,成为我国古代文化名人的杰出代表。李时珍与张仲景、孙思邈等中医大家一样,受到中医界的顶礼膜拜。但是,仔细研究史料后却发现,目前李时珍研究中还有诸多偏离历史真实之处。因此,笔者试图尽量还原一个真实的李时珍。
李时珍不是乡村医生
据清光绪《蕲州志》所绘城图,瓦屑坝位于蕲州城东500米。李时珍是一个城市人,是在城市文化的环境中成长的。
多数文献按照目前的行政区划,将李时珍定为“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瓦屑坝人”。 蕲州镇是现在的行政区划,李时珍生活的时代,蕲州的规格为“府”。历史上,蕲州的规格一直是在蕲春县之上,是蕲春县的上级单位。新中国成立后,蕲春县人民政府于1953年入驻漕河镇,至此,蕲州才真正“沦为”一个“镇”。由此可知,李时珍出生地并非字面上所表达的“镇”,而是一个不低于“地级市”的大城市。清光绪《蕲州志》记载:“自咸丰元年至光绪十年……大小男妇共三十四万七千六百七丁口。”可见,34万人口的城市肯定是一个大城市。
李时珍故居在蕲州瓦屑坝,当代学者并无异议,介绍李时珍里籍时写作“蕲州东门瓦屑坝”(或“瓦硝坝”)。瓦屑坝地名如今在蕲州镇已经消失。相关文献在介绍李时珍故居时,将其认作是一个小村庄“瓦屑坝村”,电影《李时珍》也是据此设定李时珍生活环境的,这是不准确的。将瓦屑坝想象成一个村庄,显然是顺着现代行政区划的逻辑:蕲州是“镇”,镇以下当然就是“村”了。但是,上文已经证明了李时珍时代的蕲州是个“大城市”,那么,将瓦屑坝说成“湖边村庄”,就是想当然了。
历史上的瓦屑坝,名声之大,超出想象。它原本是江西鄱阳县的一个地名,明初洪武年间,中国出现大规模的强制移民运动,史称“洪武大移民”。在这场运动中,有几个著名的移民集散地,如山西洪洞大槐树、江西鄱阳瓦屑坝、江苏南京柳树湾等。而江西瓦屑坝被认为是仅次于“大槐树”的第二大移民集散地。
蕲州白马渡是江西移民在鄂东的登陆点之一,留下定居的大批移民居住于此,依“地随人迁”的古制,再加上这里本来就是一座坝,所以也把这里叫作瓦屑坝。据清光绪《蕲州志》所绘城图,瓦屑坝位于蕲州城东500米,也就是说,瓦屑坝就在城门边上,根本不是什么山清水秀的湖边村庄。弄清这一点,就知道了李时珍是一个城市人,是在城市文化的环境中成长的。
这一段考证还得出一个未经文献证实的史料,即李时珍祖上可能是外省移民。
李父的“莲幕”是何身份
“太医院莲幕”没有名分,能出入太医院,担任顾问、参谋之属。
李时珍父亲李言闻,字子郁,号月池,晚号藏六野人。蕲州名医,所著医书《四诊发明》收录《明史》,也是青史留名之人,另有多部医著亡佚。《本草纲目》多次介绍其事迹,对其崇重有加,强调其医术高超。
《本草纲目》中两次提到父亲“太医吏目”的头衔。在李时珍兄弟于隆庆壬申(1570)为父母所立墓碑上,碑文为“先考太医院莲幕李公月池”。“莲幕”作为身份并出现在墓碑上,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而李氏后人如此郑重地刻在墓碑上,则显得非常重视。“莲幕”一词,典出《南史》:南齐宰相王俭官高德重,时人把他的官署比作莲花池,入王俭幕府为“入莲幕”。后来,莲幕便作为僚属和幕宾的美称。李言闻的“太医院莲幕”应该就是这样的身份:虽然没有名分,却能够出入太医院,充当顾问、参谋之类的角色,可能是由荆王府之类的王公贵族推荐至太医院(荆王府自明英宗正统十年,自江西建昌迁至蕲州,雄踞蕲州198年,李家与王府颇多交集)。太医院应该确实接纳过李言闻,并且发生过学术上的交集,或者给过相应的荣典,否则,李时珍家族是不敢随便在墓碑上刻“太医院莲幕”字样的。
为何李时珍兄弟在父母墓碑上署“莲幕”,在《本草纲目》书上却写成“吏目”?这可能存在错讹或者以讹传讹。
这两个词读音极为相近,如果用湖北方言读出,则更加相似。“莲幕”是世人不熟悉的文人用语,而“吏目”一词,老百姓耳熟能详,所以“莲幕”错为“吏目”的情况是音讹所误,或者李氏借讹成真。这两个词在使用上有很大的区别:吏目有品秩,莲幕是美称,要在社会上提高身份,吏目为好。如果要提高文化品位,则莲幕为佳,因为莲幕不是一般的幕僚,而是大官身边的饱学名士;李氏在同时使用这两个词的时候,有着细微、谨慎而关键的区别。署“莲幕”时,为“太医院莲幕”。署“吏目”时,称“太医吏目”。如果李言闻在太医院任过吏目,这个“院”字是万万不可缺的。“太医”也可以作为对名医的尊称,不是太医院的人也可以称太医,这在明清两代非常常见;《本草纲目》的编著,参与者不仅李时珍一人,除了出版商胡承龙之外,还有11人,每人都有可能改动书中字句,也有可能校订者根据音讹的原理,将莲幕改为吏目,以便常人阅读。
李言闻是“莲幕”而非“吏目”的另一个证据,是明清诸多版本的史志上,李言闻都是列名于“孝友传”,而非“职官志”或“方技传”。
子虚乌有的太医院判
现存的四贤坊坊表文字违背历史事实。光绪三十一年重建的坊表文字来源于顾景星《李时珍传》。
李时珍《本草纲目》中记载:“敕封文林郎四川蓬溪县知县”。对此,已有很多考证文章,说其是明代“文官封赠”制度的结果,即中央政府以推恩的方式,参照臣子们的官阶和功绩,将官爵或封号授予其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李时珍之子李建中得授四川蓬溪七品知县,可以封赠一代,父亲李时珍因此得封同样职衔。这在明朝是一个常识,而辨识实职和虚衔的关键,是李时珍头衔的前面有“敕封”二字,而李建中是实职,头衔的前面标有“阶”字。
在明末清初以来的所有地方志中,都有李时珍担任过“太医院院判”的记载。这些记载全都是承袭了顾景星《李时珍传》。顾传云:“(时珍)荐于朝,授太医院判,一岁告归,著《本草纲目》。”
这就带来了许多问题。首先,李氏家族非常重视名位声誉,按例敕封的“蓬溪知县”都要被用在著书署名、给皇上进表、墓碑碑文上,而太医院判是正六品京官,又是为朝廷甚至皇族服务的机构,其名声、地位要高出七品知县许多,为何弃而不用,反而用职衔较低的七品知县?李建元的《进表》是上奏皇上的文本,院判是朝廷命官,岂有不标明之理?其次,七品蓬溪县令是李建中援例向皇帝请赠而来,如果时珍当过六品太医院院判,则李建中根本没有必要向皇帝请赠较低的七品县令。
现有证据来证明李时珍具有太医院判名号的,是蕲州当地为纪念李时珍建立的四贤坊,坊表刻有“明赠中宪大夫李建木、李建中,明赠太医院判李时珍,明授山西副使李树初”。各种资料均认为该四贤坊初立于明天启甲子年(1624),后损毁,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重立。不少专家认为,它还是与明朝的“封赠”制度有关,是请赠得来的虚衔,即其孙李树初被授山西副使(正四品)后,按他父亲李建中的最后官职“云南永昌通判”(正六品)为其祖父李时珍请赠正太医院院判(正六品)。《白茅堂集·李时珍传》,历年《蕲州志》《黄州府志》都误判为李时珍曾授院判之职,并误传至今。
首先,史实有误,据《李树初墓志铭》记载,李树初任山西副史是在魏忠贤被诛杀(1627)之后,明代规定就任3年后才能“考满封赠”,也就是1630年以后才能向朝廷申请,李时珍等四人1624年根本不可能获得赠衔,当然也不可能立这个“四贤坊表”。即便天启四年确实建立了四贤坊,上面的文字也不可能是那样的。
其次,明代四品官只能请赠上一代,只有二品三品级别的官,才可以为祖父请赠。有专家认为,李树初是以他父亲,也就是以李时珍之子李建中的任官云南永昌府同知(正六品)的资质来为李时珍请赠的。这一解释破绽太多。首先,李树初不可能代父向朝廷请赠,这不符合明制。即便朝廷“推恩”而允许,那也要以李建中的资质为条件。李建中于万历十五年(1587)被擢升为永昌同知后,即“以亲老谢归”,并未上任。所以,他只能以七品县令的身份,而不能用六品同知的身份来为父亲申请六品赠衔的。此外,《明太祖实录》等文献明确规定,父、祖、曾祖封赠,俱照子孙现职,“封赠三代,一如见爵”。因为儿子是蓬溪知县,李时珍也只能得授与儿子同样的文林郎蓬溪知县的敕封,怎么可能以六品“永昌同知”而获赠毫不相关的“太医院判”?如果真出现这种情况,在明代官场就会成为丑闻。获赠与子孙不一样的官职,只有一种情况下才能出现,那就是被赠者自己也在当官,而且官阶比请赠的儿子、孙子的官阶高,才有可能在原职基础上升一阶。而这种情况在李时珍身上是不存在的。
那么,现存的四贤坊坊表文字“明赠中宪大夫李建木、李建中,明赠太医院判李时珍,明授山西副使李树初”就存在严重问题,因为它违背了历史事实。因此,我们可以判定,天启四年建成的四贤坊,上面的文字根本就不是这样的,而现存四贤坊坊表文字是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重建时重新撰写的,根本不可能是明代天启年间的文字。现有史料称“光绪碑碑文据天启时翻刻”的说法没有根据。
早已损毁的四贤坊上面到底刻了哪些文字?仍可从有关史料中找到蛛丝马迹。
光绪《蕲州志》记载:“六朝文献,两镇干城。在东门外,为知县李时珍、同知李建中、副使李建木、兵备李树初建。”这是一则保留天启四贤坊信息的文字。因为此时还没有重建四贤坊(光绪《蕲州志》1882年,光绪重建四贤坊1905年)。因此,它一定是沿袭了前代地方志的早期史料。而且坊表文字根本就没有“明赠太医院判李时珍”字样,如果天启年间的坊表上有此文字,在中国古代崇尚社会等级的伦理惯性下,是不可能标注“知县”而舍弃“院判”的。
由此可见,光绪三十一年重建的坊表不可能是据明代天启年的坊表翻刻的。这些文字的来源,应该是根据顾景星《李时珍传》中“荐于朝,授太医院判,一岁告归”的记述而来。
从未进过太医院大门
李时珍“荐于朝”是楚王府推荐他任奉祠正职务,而不是太医院判。
上文已经完全否定了太医院判说,但多数专家仍然认为时珍在太医院工作过,只是品级较低而已。这种看法仍然没有摆脱顾景星《李时珍传》“荐于朝”产生的影响,认为“荐于朝”就一定要在京城工作。
如果对明代的王府任官制度有较深的了解,就会知道,“荐于朝”不等于进太医院。李时珍根本就没有进过一天太医院,这是明代王府官制度所决定的。
太祖朱元璋在开国之初十分重视封藩,为了辅佐、教育、保卫藩王,王府也要设立各种机构,配备各种职位,俨然一个地方小朝廷。洪武十三年以后,形成了沿袭整个明朝“洪武定制”——包括文官、武官、宦官的王府官员系统。其中便有“奉祠正”一职,李时珍在楚王府担任的正是奉祠正这个职务。
王府各类官员都必须由中央政府任命,这是中央政府控制藩王、防止培植个人势力,消除叛乱谋反隐患的手段之一。因此,李时珍的正八品奉祠正也要“荐于朝”,由朝廷任命。
笔者发现一则史料,足以证明楚王府将李时珍“荐于朝”就是推荐他任奉祠正职务,而不是太医院判。《钦定续文献通考·选举考·方技》记述:“时以医举者,惠帝时戴思恭,成祖时盛寅、吴讷,孝宗时吴杰,世宗时许绅,庆历间李时珍……时珍官楚王府奉祠正。”明代有六位以医生身份“荐于朝”。
明代的“王府官不得外调”制度规定:王府内所有任官,终生概不能再任朝廷其他官员。这是因为燕王朱棣通过靖难兵变推翻建文帝政权而篡位成功,汉王朱高煦久谋兵变意图叛乱,都是依靠王府武官与内使的势力。明英宗时,为了铲除诸王叛乱的社会基础,干脆实行了“王府官不得外调”的制度。在这种严格规定下,李时珍既然当上了奉祠正,那就不可能再到太医院任职,哪怕是九品吏目也不行,只能在楚王府“株守终身”。这也证明了“荐于朝”,荐的就是“楚王府奉祠正”。楚王不可能为一个八品小官去做违制之事(即先聘为奉祠正,再向朝廷举荐)。
“太医院判”不成立,“低级职务”也不成立,那么,顾景星“一年告归”的说法也就是想当然的乌有之词。
笔者认为,有关李时珍的任职履历,一切应当以《本草纲目》(含《进<本草纲目>疏》)为准。此书是李时珍临终之际刻成,一生成就盖棺论定,李氏对书中署名谨慎有加,对请封之职亦一丝不苟,李建元进疏更不敢遗漏错列父亲官职,否则对父亲不孝,对皇上有欺君之罪。因此,“明楚府奉祠敕封文林郎蓬溪知县蕲州李时珍东璧”就是李时珍确凿无疑的所有身份。
顾景星传记瑕瑜参半
在李时珍研究中,明代顾景星的《白茅堂集·李时珍传》是最权威的文本。自该传记刊行之后,各种地方志、正史、医书、人物传,都是以顾传为蓝本,或节录,或缩写,所述内容均无出其右,直至今日影响如旧。传记共895字,其中535字抄录自《进表》,剩下的360字向世人展现了一个博学、友善、仁爱、智慧的李时珍。其中“时珍生,白鹿入室,紫芝产庭”,是古代中国典型的拔高和神话伟人的手段之一,但凡名人生平,总会夸大甚至编造出不平凡的异象来。因此,白鹿入室之类是不足为凭的。诸如“授太医院判”,则是不实之词。除此之外,《李时珍传》还有误记之处,如《本草纲目》进京后,顾景星用确切无误的口气写道:“命礼部誊写,分两京、各省刊行。”康熙《蕲州志》更是发挥称:“命礼部誊写十五部,发行京省刊行。”迄今为止,没有一丝迹象证实该抄本的存在。
那么,顾景星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错误呢?众所周知,传记撰写于李时珍去世60年后。其间,蕲州城频遭涂炭,成为瓦砾场、虎狼窝。顾景星逃回江苏昆山老家避难八年。劫后余生,顾景星于1651年返回蕲春,衣食无着,只能结茅为庐,垒石为桌。当蕲州城开始复苏,李时珍的重孙李具庆拜托顾景星为其父祖四人作传。浩劫之下,李氏家史点滴不存,只能根据李具庆口述以及“余儿时闻先生轶事”的零星记忆才写出360字,其中以讹传讹自然难免。
李时珍研究正谬点滴心得
李时珍并不厌恶科举。现代人常将现代价值观强加于古人。淡泊名利,厌恶科举,痛恨官场,钟情医药,是现代李时珍形象的基调。从现有史料看,李时珍家族从来不排斥官场,甚至非常看重官职。如李言闻“博洽经史”,有一个科考梦,五十多岁还要“补岁贡生”,死后墓碑刻“太医院莲幕”这样似官非官的职位。李时珍“三试于乡不售”,念念在兹,请封蓬溪知县官爵。李建中中举后连考六次,终与进士无缘,只得以举人身份出仕河南光山县教谕。直到其孙李树初,才为李氏家族圆了科举梦,中举后一年即中进士,后官至四品,这就是当时的价值观,完全符合儒家经世致用的观点。
《本草纲目》金陵版已经成为一个版本系统。在既往的研究中,从未有人将金陵本冠以“系统”。但是,近年来新发现的摄元堂本、制锦堂本,虽然都是同一母版所印,但都并非金陵版原貌,有剜改、有换名,只能算是金陵版的兄弟姐妹,可以称之为“金陵本系统”。日后或有类似的新发现,则有所归宿。
王世贞赠诗是戏谑和嘲笑。李时珍第一次求王世贞作序,王世贞并没有答应,相反,还写了一首意境曲折的诗赠送给李时珍。有人认为是对李时珍的褒奖和称赞,也有人认为是对李时珍的嘲笑和讽刺。笔者分析史实和典故认为,王世贞这首诗明明白白就是在戏谑和嘲笑李时珍。
所谓李时珍诗作多为伪作。除了已经证实的诗作外,社会上流传的十一首诗均不是时珍所作。尤其是《述志》,完全是为了图解“厌恶科举”而伪作。
李时珍的民间传说不能作为信史。笔者对所有李时珍民间传说进行考证后认为:一是神人套路;二是移花接木,即将前代或他人的传说移植于李时珍,如“滴血开棺”是扁鹊、华佗、孙思邈,“神医治病断奇案”见于唐代神探狄仁杰,将不同的神医故事嫁接到李时珍身上,是为了盛赞李时珍医术高超,在故事中满足百姓的精神寄托;三是寄托理想,如惩治贪官等。
李时珍传说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神化的李时珍;二是平民化的李时珍。前者崇高,后者实在。崇高,使百姓在仰慕中产生保护神般的安全感;实在,使人们在生活中获得叔伯兄般的亲近感。同时,活泼生动的传说故事便于民众口头传播,扩大了李时珍声誉的传扬。
《本草纲目》从民国时期开始,成为凝聚民族精神的载体,成为中国文化自信的底蕴。从王吉民和伍连德著《中国医学史》展示中国形象,到抗战期间用来激发国人抗日心理,再到弘扬国粹反对废止中医,《本草纲目》一直充当着号角、旗帜的作用。
《本草纲目》物种分类法是对《尔雅》的传承和发展。科学家一致认为《本草纲目》的物种分类法是当时最先进的,是“古代最完美的分类法”。过去认为,这是李时珍的发明,很少研究其由来。经考证,李时珍是在《周礼》的五类分法、《尔雅》的六类分法基础上所进行的发展和突破,是有源之水。
篇幅所限,笔者对李时珍和《本草纲目》的研究所得无法全部介绍,上文所据的大量引文、图片也无法一一列出。其中观点,或有待商榷之处。更因学识有限,挂一漏万,难以完全真实还原李时珍“平民的生态,伟人的史绩”。不足之处,以待来者。(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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