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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今年9月1日起施行

  第35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新华社今天受权全文播发这个条例。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分总则、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医疗事故的赔偿、罚则、附则共7章、63条。

  这个条例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2002.04.1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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