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由谁组织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它的鉴定为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地区(自治州、市)、县(市、市辖区)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也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就是说,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处理医疗事故的法定依据。
200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