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靠制度还是靠良心
日前,记者又参加了一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开标大会。与以往不以为然的心态不同,这次,记者由衷地觉得,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还是有真事。
由于职业的关系,记者对医药行业也算有所了解。也正是因为这种了解,记者对以往搞得热热闹闹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并不感兴趣。为什么呢?因为以前,医院或药店出售的药品,有国家或省里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管着,只要不超过这个价格,卖多少钱都是合理合法。所以就算药品招标采购把药品的进价降到1角钱了,但如果最高限价是10元钱,那医院、药店想卖9元9角还是卖1元1角,这纯粹是个良心账。而医院的良心却决定了患者能得到多少实惠。对这种由良心决定的实惠,我十分不看好。
接着有人揭出了中标药在医院遭遇“安乐死”的爆炸性新闻。因为中标药价格低,可以“做工作”的余地小了,销量反而下降了。这同样是一本良心账。以前参与招标的药品就那么有数的几种,没参与招标的却是多数,任何一种中标药都可以找到几种甚至更多的替代品。那么,如果效果差不多的话,用无利可图的中标药,还是用回扣丰厚的非中标药,这等于是拿利益考验医家的良心,有人经不起诱惑也不足为奇吧。
这次不同了。根据国家计委的最新规定,通过招标采购药价降低后,与最高零售限价之间的利润差要大部分让利给患者。尽管这个“大部分”还有些语焉不详,不少医疗单位可能会据此把让利和自留的比例划分为51%和49%,甚至是50.5%和49.5%,但我还是为这个规定叫好,因为不管多少,这部分利益患者是有把握拿到手的。
同样,这次针对抗生素类药品的招标采购,把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中所列的抗生素类药品全部纳入了招标采购范围,不参与招标根本就进不了医院。现在,所有的药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了,没了卖这个获利多卖那个获利少这样的差别,想来医家在给患者开药的时候,就不用一会儿摸着良心,一会儿想着利益了。
对这次的招标采购看好,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觉得制度比良心更可靠。医药卫生界是目前公众意见比较多的部门。要让群众对他们更满意,从哪里入手?我以为应该是规范的管理和完善的制度。有了这两条,各方面就有了行为准则,大家在行为准则之内行事,出了圈就会被捉。这样不但患者满意,医生也能少许多麻烦。现在发生的许多针对医生的恶性事件,固然有少数医生不讲职业道德的原因,而以往总是考验医生良心的管理方式,使患者对医生失去了信任,恐怕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吧。
其实也不仅仅是医药卫生界,在当今,本来就应该依靠法律法规和完善的制度来管理我们的社会,而不是频频考验人们的良心。因为就算是本来很善良的心,如果总是要面对诱惑,那谁会知道他可以坚持多久?
人民网-市场报
2002.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