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采购系列报道
——药品招标采购 效果事与愿违
63.2%的企业迫不得已参加,8.7%的企业不再参加
据国家经贸委有关部门进行的一项关于"药品招标采购"的专题调查,对于正在普遍推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医药企业很有自己的看法,关键是:必须正视药品招标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并加以改进。
在该项调查所涉及的销售额良好的企业中,2001年内,计有74%的企业明确表示参加过药品招标采购。其中18.2%的企业参加过1-2次,13.8%的企业参加过3-4次,42%的企业参加过5次或以上。调查显示,在2001年参加过药品招标采购会的企业中,仅有22.2%的企业认为成果大,44.2%认为成果与负担基本相抵,甚至33.6%认为负担大,认为负担大的企业比认为成果大的企业比率上多出11.5个百分点。根据这种情况,只有28.1%的企业表示自愿继续参加药品招标采购,63.2%的企业表示迫不得已要继续参加,还有8.7%的企业表示不愿意再参加。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作为一项正在积极探索的新制度,其初衷和主要目的是为了引进竞争机制,防止过去药品采购环节中的腐败,减轻企业的成本和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但由于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不规范行为和范围盲目扩大,难以得到大多数企业的肯定和继续吸引更多企业参加。调查表明,企业对药品招标采购的意见主要是: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过多、各种收费庞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滞后、招标程序繁杂、不规范行为层出不穷等。
企业透露,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前,企业需要"公关"的对象主要是一些医院和药房领导及临床医生,而实行该制度后,"公关"对象又加入了各主管部门行政人员等许多环节,而主管部门又很多。在缺乏严格规范的制度以及强有力监督机制的时候,不断滋生出新的腐败和不良行为。另外,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操作过程屡不规范,不仅没有使企业得到减轻成本效果,反而使得各种收费日益庞大,销售费用不断上涨。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一项有利于改革和竞争的制度,但为保证这项制度的成功推行,必须尽快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集中采购机制,消除过程中的腐败顽症,切实减轻医药企业的负担,把药品销售价格降下来。同时,还必须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体制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只有"三项改革"同步,才能真正达到改革的预期效果。
——药品招标难如人意 阳光采购遭遇寒流
近年来,随着医疗保险制度、医药卫生体制及医药流通体制改革逐步推开,药价虚高、巨额回扣、假冒伪劣等医药生产流通中存在的问题日渐突出,时常被国人冠以药品购销黑幕,不仅严重损害了病患者的切身利益,而且加重了国家医疗保险负担,为千夫所指,社会挞伐之声不绝于耳,成为国家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下决心要重点解决的一个十分突出、十分迫切的问题。
有形之手开出千金方
如何铲除某些药品价格虚高不下、假冒伪劣药品泛滥、回扣歪风屡禁不止这些生长在医药生产流通领域内的毒瘤,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政府有关部门开出的一个药方就是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而且将它作为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净化医药市场环境的突破口。由于药品招标将医疗单位某些药品的采购公开化,揭开了所谓的药品购销黑幕,而被社会舆论视为阳光采购。河南、海南、辽宁、福建厦门等地按照部署首先进行了药品招标的试点,之后试点地域不断扩大,至去年底,全国31个省(市、区)都进行了程度不同的试点。参与的医疗单位、招标的药品数量也在增多,从去年12月份召开的全国首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研讨会传出的信息来看,今年70%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开展药品招标,招标药品达到应招标药品的50%以上,60%以上的降价好处让利于民,同时,还将积极探索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
依笔者看,药品招标已经产生并将要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作用,带来正面的影响:
一是蒸发虚高药价,降低医药费用。有媒体报道,去年7月下旬,北京400多家医疗单位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83家中标企业与招标医疗单位当场签订了成交合同,药品采购额近10亿元,用量较大的消炎药价格平均降幅在10%以上,降幅最大的氧氟沙星达到了40.47%。参加招标的同仁医院药剂科一负责人介绍,按照去年上半年该院抗生素药物使用量计算,使前来看病的患者一年节约药费100多万元。经济较发达的广东省,去年县以上医疗单位共招标采购药品24亿元,中标药品降价两成,让利给患者6100万元。
二是一定程度上遏制药品回扣歪风。
药品招标将医疗单位的采购过程公开化,谁的药中标就购买谁的药,使暗箱操作、私下交易难以藏身,收授回扣者几无可乘之机,遏制药品回扣歪风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三是推动整合我国医药资源,使整个医药行业强筋壮骨,有实力参与全球化竞争。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医药行业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必须进一步优化医药资源配置,大力实施战略性重组。药品招标促进医药工商企业优胜劣汰,对医药资源的整合作用不言而喻,必将进一步增强医药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
药企、患者很受伤,听取怨声一片
尽管药品招标有其有利而积极的一面,但是不利而消极的一面也显而易见。其本身存在的一些漏洞和操作上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在实行试点并不断铺开的过程中逐步凸显出来,引起社会各方的不同反响,药企和患者尤为强烈,感受颇深。
医药企业疲于奔命,叫苦不迭。医疗单位凭借其特殊的垄断性,在药品招标中居于主导和支配的地位,基本可以为所欲为,根据自身需要来制定游戏规则。
招标条件非常苛刻,显失公允。如规定最低折扣、最低价格,企业的投标折扣必须低于最低折扣、最高限价必须低于最低价格,才有可能中标。又如单方面约束对方,自己可以不执行合同。有的在标书条款中规定"投标人配送的药品所有权不以交付为标志,只有买方将药材售出时才发生所有权转移。故所有权的风险(包括发生政府性价格变动),由投标人承担",言外之意对中标药品可以任意退换。
招标手续繁琐,标准不一,企业应接不暇,无所适从。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纳税表、银行开户证明等大量资料,有的还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并让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合同违约金、中标服务费、专家评审费、检验费等。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医疗单位标准也不相同。单个药品投标有时要附上近万张资料,交纳近万元的违约金。广州某大医药公司一位姓周的销售负责人称,她所在的公司有近2000个药品投标,仅准备资料就用坏了两台新买的复印机,运送资料要出动卡车。就连广州几大省级医院的药房主任也都表示"招架不住"。浙江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说,该企业投标时每个品种交纳2000-10000元不等的违约金,全国七八千家医院需要多少钱。
药品一中标就死,中标企业始料不及。
目前我国医疗单位临床用药近万种,拿出来招标的药品却很少,相同疗效能相互替代的药品非常多,临床用药的自由选择度相当大。用什么类别什么品种,尽在医生一念之间。而中标药品利差小、油水少,往往被束之高阁,尘封起来而无人问津,有的药品甚至被拒之门外。相反,那些利差大、油水多的非招标药品则登堂入室,被频频使用,一些合资药、新药因利润高更是成了宠儿。一家大制药企业的市场部经理慨叹道,参加招标赔了夫人又折兵,中了标更倒霉,企业无异于饮鸩止渴。四川一家制药厂生产的左氧氟沙星,在山东省举办的一次药品招标中中标,6家医院的年销售额由中标前的200万元骤降为零。
病患者竹篮打水,多有怨言。我国自1997年以来,先后10次下调中央管理的药品价格,品种达200多个,累计降价约100亿元。另据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统计资料称,去年通过药品招标已向患者让利7亿多元。但是,病患者反映并没有感到药品降价带来的好处,得到相应的实惠,医药费甚至于不降反增。据北京市统计局城调队对去年1-11月份的调查,北京居民人均药费支出404.9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毛病究竟出在哪里呢?越来越多的目光聚焦在医院。
多种迹象表明,虽口有百舌,医院难辞其咎。医院里广泛存在的愈演愈烈的"一拖二换三提四滥"现状,足能说明一些问题。"一拖",装聋作哑,拒不执行药品招标价格。仍按原价或略为降价卖给病患者,让病患者多掏腰包"二换",医生妙笔生花,偷梁换柱。换成中高价药和非招标药品。"三提",医疗单位借题发挥,乘势而上,提高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部门统计资料显示,近5年内全国医疗服务提高价格总额约65亿元。"四滥",只要不出人命,该用不该用的药都给病患者用。
除药企、患者的痛处之外,还有一个切肤之痛,那就是国家税金的大量流失。医疗单位因是事业性质不需纳税,应该纳税的一部分收入照这样一操作就不纳税了,从而使大量税金付诸东流。据来自浙江省的消息,2001年,该省医药企业共向医疗单位让利约30亿元,流失税金近10亿元。情况之严重,由此可见一斑。
扶正祛邪,通脉活血
针对药品招标自身存在及其带来的种种问题,要作具体分析,找出症结所在,然后制定方案,对症下药。
一是严格管理,加强检查监督,进一步规范药品招标程序,积极探索网上招标。物价、药监、卫生等部门要大力加强药品招标前后及整个过程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招标以后医疗单位对药价执行情况以及招标产生的价差好处的流向的监督管理。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试行网上招标。
二是认真实施新《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要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从事药品购销活动,切不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有关管理部门要铁面无私,严肃法纪,狠狠打击药品购销中的不法行为,保护公平竞争。
三是逐步推进"医药分家"和OTC实施进程。由于医疗单位实行"以药养医"的运营机制,其生存与发展主要不是靠医疗服务收入而是靠销售药品来支撑,不少弊病产生的根源就在于"以药养医",治本之法就是实行"医药分家"。同时大力推行OTC制度,稳步发展零售业,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用药需求,把他们的部分用药需求从医疗单位那里解放出来。
四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加快改革药品价格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评估药品的生产、销售、研制等成本,充分考虑药企的适当利润及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改进和完善药品定价机制,使药品的价格保持在合理的区间之内。
——"药都"安国整顿中药材市场
根据全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会议的精神和国家药品管理局整治药品药材集贸市场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药业经营秩序,促进药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切实维护药都的声誉,安国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力度整顿中药材市场。
为了使东方药城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安国市正努力把这一市场改造升级为符合国际医药营销管理规范(GSP)的现代化、国际化的市场——国际中药材商贸中心。该中心分为电子商务、外贸、会展、仓储等多个功能区,总投资2.6个亿。在"软件"建设方面,安国市抓住重点,主要从六个方面对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整治规范:一是由工商部门牵头,对药城中药材专业市场全面清理无证照经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二是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及经营违禁上市品种,大力清查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42种野生动植物中药材和28种毒性中药材及无资质加工、销售中药材饮片等;三是严厉打击药品非法地下交易活动;四是强化税收征管,截至目前,共查处偷漏税商户46户,补税罚款58.87万元;五是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中药材;六是加强巡查监管,规范中药材经营秩序。
作者:陈天晓 董建德 兴平
经济日报
200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