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艰难推进虚高药价能瘦几分
6月15日,西安香格里拉饭店,来自西安88家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众多医药经销商以及制药企业1000多人云集,参加2002年西安市药品招标集中采购大会,采购药品总价值达1亿元,如果一切顺利,西安市场的药价在下半年就会下降两成。
招标是政府为解决药价虚高下的一剂猛药,它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但招标本身却隐含着很大的难度,因为医院和众多制药企业并不情愿。
药店的药比医院的便宜
西安的乔女士因心脏不适到西安中医医院就诊,结果6支参麦针一共花去91.4元,可在回家途中,她却发现源于同一家药厂的参麦针在药店里,5支仅售21.5元。两者相差竟有四倍之多。
记者来到西安中医医院,办公人员为记者拿来了2001年年底西安市卫生局和西安市物价局的文件。记者看到,参麦针进货厂家是西安中药集团,批发价每支9元钱,零售价15.24元。这样算来,6支总计91.4元,医院执行的价格是没错的。据了解,问题就在于药店和医院的进货渠道不一样。
药店的药品比医院的便宜是因为药店直接从药厂或经销商那里进货,中间渠道少,自负盈亏;医院的药从进货到卖给患者,要经过生产、出厂、批发、零售等多个环节,给患者的药价已是出厂价+流通费用+医院利润的总和。有了药店,患者是多了一个选择,但如果是医保目录上的药,还必须到医院去买药,医院的经营具有了垄断性。
医生开药有回扣是公开的秘密,繁复的中间渠道为拿回扣提供了土壤。而医院此时也喊冤枉,因为大部分药价都是经过物价部门核定的,也就是说,有可能是价格管理部门给了虚高药价一个合法身份。
问题很明确,进行药价改革有两个关键因素,一是政府要建立与市场相结合的定价机制;二是改变医院垄断性的特点,逐步实现医药分离。
定价机制如何确定
政府部门现在又是怎样核定价格的?记者最近前往省物价局和西安市物价局进行了采访。在省物价局得到的回答是“最近比较忙,这个问题改天再谈。”在西安市物价局,被告知“你最好去省物价局询问。”我们暂且不去追问物价部门为何回避这个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给药品准确核价是个难题。
事实上,政府一直都在为药价“瘦身”而努力,2000年国家就出台文件,政府制定价格的药品只限于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药品,以及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列入政府制定价格范围的药品,由中央和省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有人提出,面对药品出厂价,政府能否放开。若从市场角度分析,药品生产已是市场化生产,国内有大小6700余家药厂,竞争之激烈远远超过国外,除了少数凭借专利生产的新特药之外,药厂之间想结成“高价联盟”几乎是天方夜谭。
巨额让利老百姓何以没感觉
药品生产已经是市场化了,而医院仍具有垄断性,改革的另外一个关键就是医院。实行医药分离是未来的趋势,一种观点是医院只负责看病,药品交由药店或是处方药销售中心,但是这个方案很快就被否定了,现在,医院60%—70%的收入来自药品,如果强行剥离,医院如何生存?有一个办法是提高医疗费,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令人担心的是也许医疗费收上去了,但是药价还没下来。
于是,政府部门开出的治疗药方是实行药品集中招标。按照国家规定,招标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医疗机构联合自行组织招标;二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其招标的药品包括医保目录上的药和临床常用药,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打分,分数高者自然中标,而全过程是在卫生部门、药监部门、物价部门、经贸委等的监督下完成的。
2001年年底,西安市11家医院对49种药品进行了招标,半年来药价降低35.23%,广大患者少支出医疗费用236万元。可是面对巨额的让利,老百姓似乎仍然感觉不到,对此,省卫生厅有关人士指出“没感受到药价变化,只是主观感受,去年省医院就让利上百万。”西安中医医院药剂科的人士见到记者,也是大倒苦水,当时规定医院必须在2002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招标价,由于时间紧迫,工作人员连夜更换材料,奋战了几个晚上,库房内没销完的药品也必须实行招标价,损失医院只能自认。
一方面,医院很委屈;另一方面,老百姓仍然觉得药价高。为什么,一个直接的原因是,广大消费者不清楚哪些药品实行招标药价,药价降了,没有对比,反正每次取化价单,还是那样心惊肉跳。
一个重要的问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产生了,如何让老百姓知道哪些药品招标?卫生部门主管的是医院,药监部门主管的是药品质量监督,物价部门主管物价问题,经贸委主管药企,究竟是谁代表最广大患者的利益?
“医药代表”仍会长期存在
在招标实践中,目前常见的做法是将投标药品分成原研制药、GMP类、非GMP类三个大类,每类至少要有3家企业竞投。倘若不足3家,则采取议标方法,由专家委员会跟投标企业商议价格。
在2002年西安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会上,深圳一制药厂西北区负责人对记者说,投标材料中,要有承诺书、委托书、药检报告、认证证书、营业额介绍等,关键是自己忙活半天,心中没底。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必然中标,中了标,一地的市场份额有保证了,但是落了标,就意味着这块市场丢掉了。“所以我们还是会用医药代表去和医生沟通。政府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去管那么多,中标的企业也不会检举,如果检举,和这个医院以后还合不合作?”
北京一制药企业西北区经理在会上对记者说,为增加中标机率,制药企业开始增加产品的剂型规格,以青霉素为例,有20毫升的,10毫升的,5毫升的,剂型规格的多样无疑增加了中标的机会,而且如果只是剂型规格的增加,会免除新药上市前长期的“临床观察期”,但丰富剂型规格的背后也许隐藏着重复建设的浪费。 按照国家规定,县一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全部参加招标,但医院级别各有不同,对所用药品要求也就不同,价格并不是决定药品中标的惟一因素。为了解决“一刀切”的问题,政府采取的办法是让医院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入围的药品,于是,有人开始做文章了。
为杜绝此类情况,政府有一个“867”规定,“8”就是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80%的药品必须参与招标;“6”是药品招标后的价格和原价的差价6成让利给患者;“7”是医院采购资金中70%用于购买招标药品。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政府如何去监督和管理医院和药品经销企业的购销行为了。
招标产生“怪现象”
招标无疑撞上了医院个别人的既得利益,北京一药厂西北区经理说,开处方的永远是医生,招标药品“油水少”,医生也要养家糊口,由此产生了一个“怪现象”,中标药品卖不动,进而产生的后果是“招标价”升高,以留出给医生回扣的部分。
那么,谁来监督管理药品招标以后医院的执行情况?我省组成了由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省物价局、省经贸委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省药品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会每年集中检查一次中标药品执行情况以及医院和经销企业合同的执行情况,“能否检查的频率再高一些?”面对记者的提问,省卫生厅人士回答:“招标刚刚开始,很多工作还在摸索之中。”看来,这个办公室的任务不轻。
2002年的西安药品集中招标大会号称医院对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100%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招标品种3472个,共6852个剂型规格,中西药1224个品种,3933个剂型规格;中成药2248个品种,2919个剂型规格。如果医保目录上所有的药品参加招标,回扣药将会彻底没有市场。
但是值得政府部门警惕的是,如此数额的剂型规格是否有重复建设的嫌疑,而且在现场招标会上,记者听到了“招标价在反弹”的声音。看来,要解决招标后的问题,已经不是简单设置一个管理办公室的问题了。
华商报 张蕙
200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