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购药将集中招标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日前在成都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全国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100%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列入各省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要100%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群众反应强烈,有关部门通过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减少了医药采购领域的暗箱操作,降低了药品价格。据介绍,目前,全国有95%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一次性医用耗材和高价值医疗设备招标采购试点工作逐步开展。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
2004.04.13
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