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造成武汉肺炎疫情的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1]。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已知可引起感冒及中东呼吸综合征(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等较严重疾病。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2]。1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1版)》的通知,对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过程中的防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方法。本院作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及全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之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自2020年1月26日起先后共接诊6例确诊病例,医院立即组建新冠肺炎防控救治医疗团队,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圆满完成了新冠肺炎疫情阶段性防控任务,人事管理部门在其中起着关键的枢纽作用。现将工作实践与体会总结如下。
1 做好抗疫前线人员的选拔工作
1.1 启动人力资源应急预案
在上级管理部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后,及时启动《人力资源应急管理预案》,按照《应急管理预案》流程,开展抗疫前线人员的选拔、抽调工作。此前,本院制订了全面细致、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应急管理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在疫情发生时能做到头绪清晰、章法有度、应对有方。
1.2 自荐与选拔相结合
自荐方式借助“互联网+医院人事管理平台”,通过链接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自愿报名系统完成。选拔时切实将思想素质过硬、专业技术工作突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强的医护人员选拔、抽调至抗疫一线;广泛发动宣传,发挥党组织的强大号召力和凝聚力,动员党员干部投入到抗疫前线;优先抽调曾有抗击SARS疫情经验、有传染病区工作经验及呼吸科和重症医学科等相近学科等人员。
1.3 储备抗疫人力资源
根据疫情情况,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准确预估初期隔离、诊疗人数,为抗疫一线配备足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后勤、管理人员。本院高峰期收治6例新冠肺炎患者,隔离病房护理人员按照集中治疗时间(一般为上午)3人/班,其余班次2人/班配备,实行4h工作制;发热门诊医护人员根据患者就诊高峰的变化灵活调配,适时在常规排班基础上加派医生增援,改善就诊流程,以满足患者的就诊需求;设备、后勤、管理人员按“以事设岗,以岗定人,择优上岗”原则,采取“谁能干、请谁干、谁愿干、可推荐”的双向选择抽调配备,进而保障水、电、暖、管道、医用和日常设备、饮食住宿、院感控制、保洁、车辆、保卫等工作的正常运行;在备齐抗疫一线人员后,立即开展第2梯队的选拔工作,满足疫情发展和人员轮换接替要求,做好战前准备。
1.4 加强防护技能知识培训
人事科、感染科、护理部等多部门合作,对抗疫人员做好传染病知识防护技能培训工作。培训方式分批次进行,分为奔赴抗疫一线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后备抗疫人员的随即培训(以备后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院感防控、密切接触管理及如何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何在保证个人防护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医疗活动、如何在结束医疗活动后脱下个人防护用品等。通过培训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保障抗疫期间自身健康。
2 加大对抗疫前线人员的激励力度
2.1 落实抗疫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文件精神,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卫生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3]。疫情期间做好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登记造册和考勤工作,并及时、准确、足额将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到位。
2.2 慰问一线抗疫人员及家属
疫情发生后,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团体、企业、社会各界及个人纷纷为医院捐款、捐物,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向一线医护人员表示敬意和慰问。本院对一线在册人员给予多次慰问,了解掌握一线医务人员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切实解决一线医务人员后顾之忧。开通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对家庭中存在老幼照护等实际困难的,联系社区建立帮扶制度予以解决。
2.3 表彰奖励优秀抗疫人员
在疫情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抗疫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文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给予奖励,根据成就、贡献、影响力分别授予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等奖励,并给予一次性奖金,充分体现激励的时代性、导向性、实效性,发挥奖励的正向激励作用和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4]。
2.4 加大对一线抗疫人员的绩效倾斜力度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在抗疫期间加大对一线抗疫人员的绩效倾斜力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2.5 优先评聘一线抗疫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抗疫一线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用。因抗击疫情获得表彰奖励的,在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下,可根据奖励大小适当缩短参评年限。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直接认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5]。
2.6 及时为抗疫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及时为抗击疫情一线人员购买大额医务人员法定传染病责任保险,及时为全院职工缴纳医务人员法定传染病责任保险,为职工提供必要保障,尽可能减少职工后顾之忧。
2.7 做好疫情工伤申报和工亡职工抚恤工作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国办发[2015]1号)、《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时为因抗击疫情致病、致亡职工办理工伤手续。联合工会做好工伤、工亡职工和家属的抚恤、保障和优待工作。
2.8 注重在疫情中发现和考察识别干部
1月29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组织部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本院根据通知要求,注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中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严肃问责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结合实际研究实施激励支持政策措施,关心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注重发现、及时表扬、宣传表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6]。
3 体会
3.1 联合工会、院感科等多个部门协同做好全院工作人员防护工作
(1)尽可能配齐防护物资和防护设备,加强职工个人防护,保障职工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减少院内感染,实现“零感染”,控制疾病蔓延。(2)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提升培训工作效率。“钉钉”“微信”“金数据”及医院信息化系统的高效率、非直接接触的特性在抗疫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在疫情期间和疫情过后均应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医院管理信息化。(3)加强上岗前培训,做好一线工作人员防护,尤其要重视对一线后勤、设备人员的培训。
3.2 合理调配人力,满足一线工作需求
①将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调配至抗疫一线,保证上岗即能发挥重要作用。②可根据疫情需要,开辟抗疫急需人员招聘绿色通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文件精神,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机构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时,可开通公开招聘绿色通道[7]。建议招聘期间要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容易造成人群流动聚集的招聘环节应予减少或变通。如招聘报名和审核以网上报名、审核为主;减少笔试环节,可采取用人单位向考生学校函取在校考试成绩、在校表现等作为评价考生专业能力的主要手段;面试建议采用网上面试的形式;招聘手续可在疫情过后补办。
3.3关心、爱护抗疫一线人员,确保一线人员愉悦放心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关心爱护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医务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务必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从各个方面提供支持保障,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投入战胜疫情斗争。习近平强调,指挥调度、后勤保障要科学到位,对医务人员舒缓压力、生活保障、必要休整、精神鼓励务必及时,加强落实[8]。抗疫一线人员工作强度高、感染风险大、精神心理压力大,来自组织的关心、爱护对舒缓压力、提高战斗力作用巨大。
3.4 日常人事工作网上办公
疫情期间尽量减少职工流动,暂停聚集性的考试、培训等工作,人事必要工作及必须的考试、培训推行线上办公。充分利用“钉钉”“微信”“金数据”等平台,结合医院信息化系统,线上办理日常必要的考勤、抗疫培训、绩效考核、表格填报等工作。
4 小结
总之,要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人事工作的突出任务,充分发挥人事抗疫能动性,为医院抗击疫情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在强化医护人员健康安全防护的同时做好一线医护人员的激励工作,使医护人员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来源:中国民间疗法 作者:刘瑞峰 赵素琴 赵丽婷
山西省汾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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